(1) 本基金会与投资管理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投资管理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等)须通过本基金会官方网站“注册/登录-新用户注册-战略合作伙伴注册”入口,在弹出的页面填写所需的注册信息以及推荐人姓名(本基金会官方网站所公示的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慈善账户督导员、慈善专家顾问可作为该战略合作伙伴的推荐人)等有关信息,并由该推荐人为其申请出具推荐意见。通过本基金会的特定化签约资格审核后,投资管理机构便可与本基金会签署《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协议标准文本》,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 投资管理机构的入库
本基金会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管理机构的入库提出初步意见,报本基金会秘书长办公会审核确认后,授予投资管理机构入库资格。投资管理机构入库期限为两年。两年有效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如果任何一方未向对方发出解除作为投资管理机构的书面请求,则投资管理机构的入库资格自动续延两年,以此类推。
申请成为本基金会的投资管理机构的具体流程及投资管理机构的入库等内容,将在《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捐赠、投资、捐助指引》中予以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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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协议标准文本〉之确认函》
《关于〈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协议标准文本〉之确认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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