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监管部门对非公募基金会募集捐赠财产的要求,便于对本基金会捐赠人的特定化来源进行记录和审查,捐赠人开设慈善账户或向本基金会进行捐赠前,须首先依据本基金会的有关规定,经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或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推荐成为本基金会的合格捐赠人。本基金会将对捐赠人的资格进行审批,并据此授予相应合格捐赠人资格。只有本基金会的合格捐赠人才能开设慈善账户,或向已经在本基金会开设的慈善账户(非公共慈善账户或公共慈善账户)进行捐赠。
本基金会对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资格审批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对战略合作伙伴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资格审批,二是对慈善专家顾问、《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捐赠说明书》所限定的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资格审批。
(1)战略合作伙伴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合格捐赠人
① 战略合作伙伴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代为填写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基本信息或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自行填写基本信息
a) 战略合作伙伴直接推荐合格捐赠人的特定范围:战略合作伙伴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仅限于具有明确或潜在捐赠意向的战略合作伙伴之员工、客户、会员以及以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信用良好的相关特定机构或人员。
b) 战略合作伙伴代为填写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基本信息:
i. 当战略合作伙伴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为自然人时,战略合作伙伴需要代为填写下述信息:姓名、性别、中国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微信号、联系地址及其他须提供的有关信息。
ii. 当战略合作伙伴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战略合作伙伴需要代为填写下述信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相关登记号码、注册地址、机构/组织邮箱、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其他须提供的有关信息。
c)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自行填写基本信息:
战略合作伙伴可向其推荐的捐赠人发送专属的链接,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可登录该专属链接,自行填写基本信息。为保证在专属链接中填写信息的合格捐赠人确实属于战略合作伙伴推荐的特定人员、机构或组织,本基金会将在该链接中设置特定的身份验证环节,具体以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的操作为准。
② 战略合作伙伴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提交初审意见
为确保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来源的特定化,当战略合作伙伴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合格捐赠人时,战略合作伙伴应当根据本基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会与战略合作伙伴之间签署的《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战略合作协议标准文本》的相关约定,向本基金会以及其所指定的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提交通过其初审的合格捐赠人名单及其初审意见,并附随必要的证明以及说明文件与材料。
③ 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提交复核意见
对于战略合作伙伴提交至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处的、通过其初审的合格捐赠人名单以及初审意见,该名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须代表其所在的专业执业机构对该初审意见出具复核意见。只有当战略合作伙伴出具无异议的初审意见以及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出具无异议的复核意见时,合格捐赠人资格审批才会进入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的内部审批环节。
(2)慈善专家顾问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向本基金会直接推荐合格捐赠人
① 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代为填写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基本信息或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自行填写基本信息
a) 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代为填写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基本信息:
i. 当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为自然人时,慈善专家顾问或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需要代为填写下述信息:姓名、性别、中国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微信号、联系地址及其他须提供的有关信息。
ii. 当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慈善专家顾问或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需要代为填写下述信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相关登记号码、注册地址、机构/组织邮箱、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其他须提供的有关信息。
b)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自行填写基本信息:
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可向其推荐的捐赠人发送专属的链接,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可登录该专属链接,自行填写基本信息。为保证在专属链接中填写信息的合格捐赠人确实属于相应的慈善专家顾问或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推荐的人员、机构或组织,本基金会将在该链接中设置特定的身份验证环节,具体以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的操作为准。
② 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提交推荐意见
a) 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须对其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出具无异议的推荐意见: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将对其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相关的辅助证明以及说明材料提交至本基金会。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在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中填写/上传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基本信息、推荐意见的行为,将被同时视为该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对其所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资格的肯定与认可。只有当慈善专家顾问、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提交针对其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无异议的推荐意见时,合格捐赠人的资格审批才会进入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的内部审批环节。
b) 非专业人员担任慈善专家顾问时,本基金会有权要求慈善专家顾问另行聘请律师出具无异议的推荐意见:鉴于慈善专家顾问的范围包括专业人员,即正在中国境内执业的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公证员,以及海内外有关专家学者、其他经验丰富的海内外资深人士、专业技术人员等,为协助非专业人员的慈善专家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在非专业人员担任的慈善专家顾问向本基金会推荐合格捐赠人时,本基金会有权要求该慈善专家顾问另行聘请律师(并非必须为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库、慈善账户督导员库、慈善专家顾问库中的专业律师)对其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出具无异议的法律意见,并由该慈善专家顾问将该法律意见作为补充意见,从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中提交至本基金会。
③ 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出具初审意见
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当战略合作伙伴(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出具无异议的初审意见以及合格捐赠人资格预审员出具无异议的复核意见,或慈善专家顾问(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提交针对其直接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无异议的推荐意见时,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将对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进行资格审批,通过后,由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进行最终审批。
④ 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出具最终审批意见
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是本基金会在合格捐赠人推荐和审批流程中的重要一环,由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的首席捐赠官或首席捐赠官指定的人员担任,其职责主要是对本基金会捐赠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初审工作进行复核、监督,并对合格捐赠人进行最终审批。
⑤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收到合格捐赠人推荐结果通知邮件
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对合格捐赠人进行最终审批后,合格捐赠人将收到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发出的“合格捐赠人推荐结果通知邮件”,邮件内容包括用户登录邮箱、初始密码、专属注册码。合格捐赠人可以通过“本基金会官方网站—注册/登录页面”或点击邮件所附的链接进行登录并确认成为合格捐赠人。
⑥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填写专属注册码
a) 专属注册码
专属注册码是由本基金会的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生成的识别代码。依据本基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办法,本基金会基于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或本基金会工作人员、捐赠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的意见,事先对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来源的特定化进行批量审批或个别审批,审批通过后由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向合格捐赠人发放专属注册码。
专属注册码由一系列数字或字母组成,由本基金会的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依据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或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以及其所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中国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相关登记号码)生成一一对应的专属注册码,并由专属注册码生成管理人通过系统操作直接向相应的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的邮箱发放。专属注册码一旦被使用,即可在系统中显示该专属注册码所对应的合格捐赠人及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或本基金会工作人员,便于与事先已审批通过的合格捐赠人资格名单进行比对,保持一致。专属注册码仅供合格捐赠人本人或本机构使用,不得出借或转让给其他人使用。
b) 在线确认合格捐赠人资格流程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在线确认其合格捐赠人资格的流程,是确保本基金会捐赠人来源特定化的重要举措,以实现对合格捐赠人资格相关信息的系统记录。为确保是由合格捐赠人本人或本机构/组织使用专属注册码在系统内完成相关操作,合格捐赠人在填写并提交专属注册码时,需要同时输入本人的中国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或本机构的社会信用代码(或相关登记号码)的后六位以完成身份的验证程序。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填写并提交其专属注册码的行为,视为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对下述事项的再次确认;如果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不能确认下述事项,则不应填写并提交其专属注册码。
i. 当本基金会的战略合作伙伴作为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向本基金会推荐捐赠人时,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确认其属于《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捐赠说明书》所限定的特定范围内的人员或机构;
ii.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确认有关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未采取或变相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向本人或本机构/组织募捐,例如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未采取《慈善法》所规定的公开募捐方式:(1)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2)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等;
iii.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确认在其获得专属注册码的过程中,有关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存在主动募捐的行为,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对本基金会的捐赠属于主动捐赠行为;
iv.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已经充分知悉捐赠财产的使用目的和捐赠款物的用途是用于①在本基金会开设慈善账户,并根据慈善账户顾问提出的投资建议或捐助建议,按照本基金会的内部审核流程,将慈善财产用于投资或捐助至合格受赠组织;②向本基金会已有的慈善账户(包括公共慈善账户)捐赠,由本基金会按照所确立的业务范围及本基金会的相关规则开展相应慈善活动。
v. 被推荐的合格捐赠人已经阅读、知悉并确认同意《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章程》《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捐赠说明书》《深圳市递爱福公益基金会捐赠、投资、捐助指引》以及《递爱福(DAF)账户服务系统用户服务协议》之内容,且自愿遵守并符合本基金会的相关要求。